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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高检部署开展农资打假 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种子、农药

    信息发布者:鄸潔Meng
    2019-03-20 12:50:04   转载
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》,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。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,农资类犯罪涉及范围很广,检察机关此次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、农资经营集散地、种养殖生产基地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,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、农药、肥料、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、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,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生产、销售伪劣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罪,假冒注册商标罪,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,对相关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。
    据郑新俭介绍,《意见》强调,只要涉及农资打假、属于检察职责范围的,一律认真办理、妥善处置。检察机关要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快捕、快诉,采取多种举措深挖监督线索,认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农资类犯罪案件,防止以罚代刑、有案不立,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。同时,要强化审判监督,针对农资类犯罪案件量刑偏轻的情况,检察机关要对法院量刑畸轻的依法提出抗诉。各地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,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,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,及时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,警示教育从业人员,倒逼相关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,堵塞社会管理漏洞,促进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   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涉及多个单位、部门。对此,《意见》强调在办理农资类案件时,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、公安机关畅通信息交流、情况通报、检测鉴定、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,运用好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机制,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。必要时,要主动上门问需问计,研究支持配合农资打假工作的具体办法,有意识地形成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。(彭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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